接连几天,遂心都在四处托人打听刘治国的经济状况。
毕竟,舒喻的死,刘治国始终是最大受益人。
从报社出来,正是黄昏。
遂心记得咏正说过,这时候的光线最适合拍人像,皮肤会变得柔和而有光泽。
正发呆看着远处被镀上金光的车流。
忽然,眼尖的遂心看见,一名男子忽然伸手敲击,正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,一辆白色车子驾驶室的车窗。车主转过头和他说话,另一名男子疾步走上前,将手伸进副驾的车窗,从里面拎起一个包,飞快跑开!
这是最常见的撞车提包。
这种事情时时发生,遂心不知道报道过多少次。
可是,这还是她第一次亲眼看见。
她立即有了要把抢匪抓住的冲动,这条新闻可就不一样了!
她冲上前,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去。
幸亏多年记者生涯,让她没有将跑步的本领丢下。
很快遂心就缩短了和那名抢匪的距离。
但是抢匪很快就要混入人流,情急之下,遂心将手中的包,对准抢匪的腿,用力砸过去。
遂心的包包里放着采访本、录音笔……乱七八糟一大堆东西,沉甸甸的。
砸在抢匪腿上,他一个趔蹶摔倒在地。
只一刹那,遂心已经到了他跟前,用力按住他,夺过他手中的皮包。
可是抢匪贫拼命反抗,将遂心拖翻在地,遂心死命拽住他不放。
无奈,抢匪力气过大,挣脱遂心,奔入人流。
遂心手中拽着皮包,从地上爬起来。
这时,那名笨笨的失主已经从车里跳下来,跑到了遂心跟前。
“下次即便在车里也要提高警惕!”遂心一边叮嘱他,一边将包递给他。
“一定!一定!”对方感激地望向遂心。
“啊!”
“是你?”
两人一起惊叫。
遂心认出,该名男子正是几天前弄了自己一身泥水的宝马车车主。
而这名男子,也认出了遂心的眼睛,只是他没有想到,脸上没有污泥的遂心那样秀丽。
“你手擦破了!”该男子忽然惊叫。
遂心一低头,才看见右手肘在地上磨破了一大块皮,混着泥土,白色体恤上是斑斑血迹,在地上滚了一圈,沾满了污渍。
她这才觉得破皮处火烧火辣得刺痛。
她皱了一下眉头:“遇到你就没好事,你简直是我衣服的克星!”
那男子居然忽然脸红了:“真是太不好意思了,太感谢你了!”
“算了,别说了,算我倒霉!”遂心摆摆手,准备离开。
“让我赔你衣服吧!要不,我给你感谢费!”他急急地说,想留住这名大眼睛的女子。
“不用了!先生,金钱不是万能!”遂心对他展颜一笑。
“那我送你去医院,包扎一下伤口!”
“也不用,我自己回去清洗一下就可以了!”
“交个朋友好吗?我叫沈维!”沈维伸出手,不知为什么,他不想和这名秀丽的女子失去联系。
“沈维?”电光火石间遂心立即明白对方是谁。
他就是咏正口中,黄伊人爱得死去活来的花花公子沈维。
难为自己,为了他的不专一,受了那么多折磨!
她终于明白,自己为什么看了他觉得面熟。
“不用了!我不和你这种人交朋友,顺便提醒一下,以后对女孩子专一一点!还有就是——最好不要再让我遇到你!”说完,遂心潇洒地转身走开。
一转背,眼泪一下涌出来。
疼死了!
她龇牙咧嘴地轻轻怪叫。
遂心唯一的缺点便是——面子大过天。
永远不肯将自己的劣势展示给他人看。
望着遂心的背影,沈维呆呆站在原地,似乎被魔杖点到,僵硬成石块。
这是什么女子啊?
他清楚记得,当他打发了撞到他车子的人,一回头,便看见旁边的皮包不见了。
立即反应过来,中计了。
还没来得及下车,突然一道白影闪过。
一名身材窈窕的女子正飞快地跑向提走自己皮包的抢匪,动作干脆、利落、果断、说不出的矫健勇敢。
一般女孩子看到这种情况一定有多远躲多远,她却主动上前帮忙。
通常女孩受伤流血,一定不是哭闹就是尖叫,要不干脆晕倒。
这女孩还可以气定神闲地与自己聊天。
而且,女孩子们看见自己的白色宝马,早就奋不顾身扑上来了。
可她看自己的眼光,简直,简直如同看见一群苍蝇、甚至有一丝没有掩藏住的厌恶。
沈维忽然觉得有那么一丝失落……
又一次,和这双眼睛的主人失去了联系!
他隐隐有些后悔,后悔没有抓住这样一个机会认识她……
他觉得,从这一刻开始,自己认识的所有美女,都在这双大眼睛下,黯然失色……
遂心可不知道,自己在沈维的心湖里扔下了石头。
她捂着手臂,准备回家。
可是,血迹斑斑,居然没有出租车愿意载她。
是,这年头,谁都认为省一事,少一事,少惹麻烦上身比较妥当。
遂心本想坚持走路回家,可惜,手臂伤口实在太痛,而且上面混杂许多泥沙,不及时清理会感染化脓。
想到咏正也许正在报社,便拨电话向他求助。
“老方,我受伤了……”遂心故意轻描淡写。
“什么?严重吗?你在那里?”咏正一叠连声的追问。
遂心说了地点。
“我马上到,你在原地别动,”咏正几乎在命令遂心。
5分钟后,咏正的摩托车便停在遂心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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